2015如皋市年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总结
作者: 点击次数:239 发布时间:2017-05-27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15如皋市年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总结
如皋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文件和会议精神,围绕“发展农机、服务农业、致富农民”总目标,不折不扣地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保障农民权益、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民,促进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
2015年实施中央及省级财政补贴资金3171.334万元,创如皋历史新高。共新增各类机具2959台(套),受益户数1261户。新增的主要补贴机械有:联合收割机257台,插秧机252台(其中乘坐式插秧机123台,步进式插秧机129台),大中型拖拉机455台,条播机287台,旋耕机447台,烘干机32台,秧盘播种成套设备(育秧播种机)17台,动力喷雾器114台,增氧机117台等。
如皋市级财政机具补贴共45.4万元。品种主要有:铧犁2台,翻转犁8台,水田灭茬起浆机7台,带泵密封运粪车7台,航空植保飞机2台,搂草机1台,捆草机1台,包膜机1台,还田播种施肥开沟镇压一体机1台,水田漫20台。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操作过程复杂。我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补贴资金按政策规定落实到购机者手中,让广大农民得到最大实惠。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农机、财政、纪检、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组。市农机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两名班子成员分管,财审科、推广站负责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各镇(区、街道)也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安排责任强、业务精的工作人员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受理、录入、审核。市农机局与各镇(区、街道)农业(农机)服务中心、各经销商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并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列入农机化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补贴工作层层落实、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二)加强政策配套。省实施办法下发后,如皋市政府根据省局文件精神,结合如皋农业生产实际,第一时间出台《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对适合我市的补贴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操作程序进一步细化,对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服务宣传、责任落实、推广目标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明确了如皋市级财政补贴的机具及标准,重点选择符合当地特色的农机具,包括铧犁、翻转犁、带泵密封运粪车等高效特色农机具。
(三)加强宣传发动。为使党的惠农政策家喻户晓,购机补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惠及我市农民,我们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精心部署,加强培训,规范操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前,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购机热情。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农机购置补贴对象、标准、程序等政策;另一方面,分片组织农机具现场演示会,让农民机手足不出镇就能熟悉政策、了解农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把关,规范操作。尊重农民意愿,按照自主购机的原则,公平受理农民购机申请,现场核对购机资格,及时准确录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并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示到村,同时,在如皋农机网汇总公布全市农机补贴受益对象和补贴机具信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后,及时整理身份证明、告知与承诺书、发票复印件等申请资料,对享受补贴的机具登记编号,一机一档,跟踪监管,全面推行补贴机具信息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四)加强规范操作。我们严格按照省局文件要求进行操作。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先后多次专门召开了有各镇农业(机)服务中心、财政所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参加的购机补贴培训会,参训人员达100多人;二是认真执行购机补贴程序,各镇农业(机)服务中心委派专人对拟申请购机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录入购机补贴操作系统,对照规定对补贴机械进行逐台核实,并将购机者清册在镇和村公告栏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享受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按规定办理行驶证。
(五)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会议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体系。一是镇级审核。各镇(区、街道)财政部门对农业(农机)服务中心是否按规范性程序操作全程监督,并配合农业(农机)服务中心逐台核实补贴机具。二是严格抽查。市农机局四名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组成四个验收小组,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上报的补贴机具分片进行抽查。见人、见机、见铭牌、见钢印、见监督标识,并做好文字、影像记录。三是重点核查。对部分补贴额度较大的、一次性购买5台以上的以及问题机具,农机、财政、纪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临时核查组,有针对性的重点核查,坚决杜绝拆分补贴、以小套大、以非补贴机具冒充补贴机具等违规行为。四是联合检查。会同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检查补贴机具经销商标示悬挂、价格公开、票据开具等情况,特别是检查其进、销、存台账,核实补贴机具销售的真实性,做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监管。
(六)加强信息公开。乡镇在初审购机者资格之后将购机者信息在镇和村公告栏公示7天以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市农机局在如皋市农机化信息网上建立县级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对2014年县级补贴实施情况、2014年县级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2015年购机补贴实施方案,2015年补贴经销商名单、补贴操作程序、资金规模、资金使用进度、补贴投诉举报电话等公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七)加强创新服务。在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我们多措并举,强化服务,确保农民买得起、用得好、申报快。一是搭建平台解难题。我们加大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农机金融服务新途径,成功开发“银行+农机经销商+农户”的“农机贷”金融产品。农户用购买的农机作为抵押,由经销企业担保,最高可贷所购农机具价款的70%,有效化解了农民购机筹资难的问题。二是协调服务解民忧。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依法开展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督促经销商做好售后服务。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公布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受理来电、来信、来访,做到凡报必查,解除机手的后顾之忧。三是经费保障配装备。我们根据各镇(区、街道)实际情况,安排组织宣传及机具核查管理经费,为农机购置补贴具体操作人员配备了专用电脑、照相机、打印复印机及身份证读卡器,既方便工作人员录入,又方便机手申报,保障了购机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建议
1.取消厂家直销,监管单位对直销机具的质量、维修服务无法监管;
2.县镇机具核查由第三方负责。
2015年12月10日